盖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(盖土告字[2015]5L3号) 盖土告字[2015]5L3号 2016-3-29
经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,盖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(幅)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:
二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
三、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四、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挂牌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 2016年03月29日 至 2016年04月27日 到 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官方网站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。
五、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3月29日 至 2016年04月27日 到 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官方网站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27日16时00分 。经审核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 2016年05月09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六、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进行。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:
2015-5-14 号地块:2016年04月18日09时00分 至 2016年04月29日16时00分 ;
七、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:
(一)挂牌时间截止时,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,转入现场竞价,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。
1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用事后资格审查,竞得人须在挂牌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、法人代表证明书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、自然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进行事后资格审查。(相关资料详见《挂牌出让文件》)
未通过资格审查的,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,一切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。
2、竞得人通过资格审查后须当场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》,并按有关规定交纳土地交易代理服务费,如无不可抗力影响无故不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》和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者,出让人有权从竞得人已交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价款20%的定金不予返还,出让人有权对该宗地另行出让,若另行出让的价格低于本次出让成交价款的,原竞得人还须补交实际差额,并赔偿因违约造成出让人的其他损失。
3、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及补充,以补充公告为准。
八、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
联系地址: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10号
央企参股企业 ·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
12
1156
流转服务中心
政企合作覆盖
597
累计挂牌土地
5.79
累计交易金额
3.2
30000
覆盖全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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